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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观测站实习生管理办法
| 24-09-23 | 【 【打印】【关闭】

一、总则

通过规范实习生管理,使新进实习生掌握单位基本信息、工作流程、规章制度,快速胜任实习岗位,帮助实习生获得更多的工作经验和知识储备,特此制定本办法。

二、规定

1)实习生特指未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,在单位临时短期实习人员。

2)实习期限由单位和实习生双方协商确定。

三、实习要求

1)根据实习生网上申请需求,审核信息并报单位领导审批;

2)单位领导批准实习生申请,通知实习生来实习,并签订《实习协议》,办理实习手续;

3)根据实习生专业要求,安排合适岗位,并安排老师带领实习生学习工作;

4)实习期满,实习部门负责人根据实习生工作情况,给出真实实习效果评价;

5)实习结束,办理相关实习离职手续。

四、实习费用

1)实习生待遇,单位给与签订《实习协议》的实习生一定的生活补贴,标准为800/月,按月进行发放;

2)实习生食宿,单位安排住宿、伙食,费用由实习生自理,住宿收费标准单人间50/晚,伙食由实习生充值饭卡进行消费。

3)实习生保险,由于实习生未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,单位无法购买保险,由实习生本人购买实习期间人身意外险。

五、其他

1)实习期间实习生违反单位管理规定或《实习协议》、无法胜任实习岗位、态度消极作风懒散,给单位带来负面影响或者出现重大失误影响工作,单位可以取消实习生实习资格。

2)实习生因个人因素无法完成实习的,提前一周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终止实习申请。

3)由上述原因导致实习终止,单位不再为实习生提供当月伙食补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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